市实验小学全员育人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4 22:13:02 浏览次数:168
市实验小学全员育人制度
1、首遇责任制
首遇责任制,就是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上学生权益受侵犯的,或学生违纪、惹事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都有责任及时制止、当面教育,并将事情经过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段部或主管领导,并在德育本上记录,对于突出的典型案例在教育研讨会上交流,对优秀的教育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
2、校园突发事件处理原则、程序及要求
原则:
第一、坚持对一般性违反《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采取暗示、提醒、教育办法处理。
第二、坚持对玩危险游戏(如攀爬围墙等)、打架或病倒等采取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三、对违纪学生坚持先上课后解决问题的原则。不允许随便剥夺孩子上课的权力。
第四、课堂责任人是任课教师,课堂的一切问题首先由该位任课教师负责按规处理,不得推委给班主任,若出现伤害或严重伤害事故,该任课教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全校教职员工均有责任管理校园公共场合出现的不文明行为,推行“首遇责任制”。
程序:
第一、病倒同学及时送校医救助,同时通知班主任或段主任告知监护人,及时送医院救助。
第二、对严重干扰课堂教学或就餐、就寝纪律的学生送至班主任、段主任或主管领导批评教育。
要求:
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和任课教师每月要有一次育人过程记录,职工每学期要有两次育人过程记录。由段主任或主管统一收交校长室审核。要把育人时间、地点、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及违纪事实教育过程记录。
3、行政执勤制
为了防止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建立行政执勤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办公室统一安排,每天有一名校级干部和管理人员,负责对全校学生中午、放学后至静校管理,重点是校园秩序巡视,发现学生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在行政记录本上备案.
市实验小学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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