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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11-04 22:01:47 浏览次数:222

衡阳市实验小学开展“党员宣誓承诺”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广泛宣传和深入推进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学校党支部、党员中开展“党员宣誓承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党员宣誓承诺”活动,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彰显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努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范围和重点

宣誓承诺活动的范围包括学校党支部和党员。重点在党员干部、中青年党员中开展。

三、承诺内容

宣誓承诺活动要紧紧围绕创先争优的主题开展,党支部要明确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措施,并向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庄严承诺。党员要提出个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作出承诺。

(一)党支部

要按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要求,结合教育特点、学校实际,根据新时期搞好教育工作的要求,重点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兴办实事好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二)党员

党员要对照《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具体要求,结合“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按照“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的要求作出承诺。其中,党员干部要侧重在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服务人民群众、遵守法纪法规等方面作出承诺。离退休老党员、年老体弱的党员,可根据自身能力、条件和特长,按照“自愿申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作出承诺。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5月份):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讲解宣誓承诺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动员和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宣誓承诺活动。会上,向党员发放《党员公开承诺书》。

2、提出承诺(5月份):党支部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经过会议讨论、集体酝酿,提出承诺事项,并填写《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党员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并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

3、支部讨论(5月份):召开支部大会,对党组织和每名党员拟公开承诺事项,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讨论。对不符合实际、达不到标准的承诺事项,当场作出调整和修改。

4、组织审定(6月份):主要搞好两项工作:仪式呈审。做到“三个必须”,即党支部的《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必须报市教育局党组织审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员公开承诺书》,必须交市教育局党委审核;普通党员的《党员承诺书》,必须交学校党支部审核。二是确定。审核通过后,由党组织和党员签字确定。领导班子及成员与党委签订承诺书,普通党员与党支部签订承诺书。承诺事项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5、宣誓承诺(6月份):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支部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面对党旗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二是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向大会作出公开承诺;党员宣读《党员公开承诺书》。

6、公开公示(6月份):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板报等形式,将《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书》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党员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每季度向市教育局党组织负责人汇报一次承诺履行情况,市教育局党组织负责人对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承诺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市教育局党组织每半年组织党员、群众召开评议会,对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评议。教育局党组织每年对党支部和党员宣誓承诺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督促抓好承诺兑现。

五、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党支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及时与上级党组织联点领导汇报,联点领导要加强具体指导,全程参加宣誓承诺活动。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要实事求是。党支部和党员的宣誓承诺事项要符合实际,标准适度,切实可行,不提出过高目标,不喊空洞口号。

3、要推介典型。要通过公开栏、报刊、网络等形式,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推介践行承诺的优秀共产党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4、要确保效果。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学校当前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做到有诺必行,有行必果,确保宣誓承诺活动取得实效。

 

 

衡阳市实验小学党支部

2010  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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