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13-02-26 10:44:13 浏览次数:236
学籍管理考核细则
一、学籍管理(2分)
1、不按时上缴异动情况表扣0.5分。
2、学生一栋情况统计出错扣0.5分。
3、不按时上交学籍册扣0.5分。
4、不按要求填写学籍册扣0.5分。
5、遗失或损坏扣2—1分。
二、图书资料。(1分)
1、不按时归还图书资料扣0.5分。
2、图书资料丢失或损坏,按2倍赔偿,并扣0.5分。
三、仪器。(1分)
1、不按时归还仪器扣0.5分。
2、仪器丢失会或损坏,按2倍赔偿并扣0.5分。
四、专业教室(1分)
1、卫生不达标扣0.5分。
2、积极维护专业教室设备(如不关灯、不锁门、不关窗、不关电脑、不管点水,课桌乱摆乱放等)不到位者扣0.5分。
五、期中期末素质测试(3分)
1、不参加考务会或迟到早退者扣0.5分。
2、监考迟到,提前收卷扣0.5分。
3、阅卷、同分失误扣0.5分。
4、让学生代阅或擅自调换监考扣0.5分。
5、擅自改动分数,弄虚作假者扣1分。
六、文艺活动。(2分)
1、不服从安排扣1分。
2、参加文艺活动不积极扣0.5分。
3、节目质量低劣者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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