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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衡阳市实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08 16:43:48 浏览次数:961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2024﹞11号)、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48号)和雁峰区教育局《2024年雁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2024年雁峰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的规定》(雁教通﹝2024﹞26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

2.房户一致优先。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收14个教学班,共630名学生。

三、招生范围

黄茶南路—蒸阳南路-徐家井路—市委党校通往河边路并沿市委党校东围墙接湘柳路—湘江南路所围成的区域。

四、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的儿童。

五、招生政策

我校将严格按照 “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有序开展今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录取工作。若外地回衡、随迁子女及民办学位化解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学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调剂学位供给。

(一)“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可登入报名平台,如实填写信息,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我校学位进行验证。须提供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

(2)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适龄儿童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4)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二)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随迁人员是指在雁峰区内稳定居住、在市城区就业或经商的非衡阳市城区户籍人员。我校招生范围内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登入报名平台,如实填写信息,提供相关资料,申请我校学位进行验证。无论是否有房,均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并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片区内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 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市城区务工 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4年 8 月31 日, 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4年 8 月31 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为严把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招生期间,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使用“中小学一件事一次办在线报名平台”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询核验,必要时将入户核查,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衡服役军人子女、衡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招生流程

(一)报名时间

7月 24 日—8月9 日

(二)报名平台

凡我校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以下四种(任选一种)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 台),实名注册登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①下载“湘 易办”APP 或登录“湘易办”小程序,在“ 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 ·套餐式”入学主题服务专区,进入 “衡阳”统一报名;

②登录“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 /43821/index.htm),进入 “衡阳”统一报名;

③关注 “衡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 “办事服务 ”进入 “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④登录 “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 com.cn/),点击 “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核验和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具体以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对符合我校招生要求且平台核验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现场核证,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发布的通知为准。

2.8月19 日-20 日核验被驳回的学生家长再次登录报名平台申报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资料报名且无法 核验通过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重新申报的学校现 场核验。8 月 21 日-22 日, 区教育局招生办复审各校核验及调剂情况。

(四)招生录取

8月 23 日,学校向区教育局招生办上报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

8月 26日,家长可以在招生平台查询小孩入学审核情况。

8月27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由一名家长持小孩户口本到学校综合楼一楼大多媒体会议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9月1日,报到。

9月2日,正式上课

联系电话:0734-8451300     

联系人:  陈老师 (18673449886)   

杨老师 (18975429848)

 

衡阳市实验小学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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