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条件
发布日期:2012-11-04 22:13:02 浏览次数:109
市实验小学童星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条件
1、尊敬师长。在学校,见到老师、客人老师主动问好;在家里,尊敬长辈,主动承担家务。
2、保护环境。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画。
3、关心集体。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力所能及的好事。
4、热爱劳动。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的整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5、爱护公物。要像在家里一样爱护学校的一桌一椅、一草一木。
6、养成文明习惯。在校不吃零食,不乱花零用钱。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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